沈陽萬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與您分享: style="color:#337FE5;">安全評價程序與內容
安全評價程序包括前期準備、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劃分評價單元、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建議、做出安全評價結論以及編制安全評價報告等。各類安全評價的內容基本相同,現以安全預評價為例介紹如下。
(1)前期準備明確評價對象和范圍,組建評價組,收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收集并分析評價對象的基礎資料、相關事故案例,對類比工程進行實地調查等。
(2)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分析評價對象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發生作用的途徑及其變化規律。
(3)劃分評價單元考慮安全評價特點,以自然條件、基本工藝條件、危險有害因素分布及狀況、便于實施評價為原則進行。
(4)定性定量評價 根據評價目的、要求和評價對象的特點、工藝、功能或活動分布,選擇科學、合理、適用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對危險有害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進行評價。對于不同的評價單元,可根據評價需要和單元特征選擇不同的評價方法。
(5)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為保障評價對象建成或實施后能安全運行,應從評價對象的總圖布置、功能分布、工藝流程、設施、設備、裝置等方面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建議;從評價對象的組織機構設置、人員管理、物料管理、應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提出安全管理對策措施建議;從保證評價對象安全運行的需要提出其他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6)評價結論應概括評價結果,給出評價對象在評價時的條件下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符合性結論,給出危險有害因素引發各類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的預測性結論,明確評價對象建成或實施后是否具備安全運行(或是否具備安全驗收、或目前現狀是否具備安全運行)的結論。
(7)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依據安全評價結論編制相應的安全評價報告。